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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章中关于“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几点认识--秦晓宏

发表时间:2018-01-08来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秦晓宏

  纪委的地位、职能和使命源于党章。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章第46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19921018日党的十四大到十八大的这25年间,党章赋予纪委的“三大任务五项职能”一直没有变化。党的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对纪委的职能任务部分增加了17个字、两句话,一句是明确了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另一句是赋予了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这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纪委恢复重建以来职能职责、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 

  大家知道,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党章所蕴涵的党的纲领、路线、方略,涵盖了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体现了党的政治要求、思想要求、组织要求、作风要求、纪律要求和生活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章来展开,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全面贯彻和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章。委要履行好“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任务,就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担当,以担当诠释忠诚。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清醒认识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建设高度重视,报告总篇幅是3.2万字,党的建设部分占了4100多字,占了整个篇幅的1/8,十九大报告16次提到“党的领导”,13次提到“党的建设”,7次提到“全面从严治党”,可见党的建设的分量之重,而且党的建设的内容不仅体现在党的建设部分,在历史使命、基本方略等方面都强调了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卓著的成绩,这只能说全面从严治党只是开了一个好局。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巩固、深化、提高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因此,我们要认真领会、切实贯彻。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问题上,决不能有打好一战就一劳永逸的幻想,决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倦怠,决不能跌入“抓紧放松再抓紧再放松”的恶性循环,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点任务,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持之以恒、善作善成,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出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总号令,赋予了全党同志新的使命和责任。通过认真学习,体会最深的是这个总要求是由以下“六个一”构成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党领导一切。总要求开宗明义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指明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目的和根本原则,党的领导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整体的,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缺失了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力量,损害党和人民事业。一条指导方针,就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邓小平同志早就讲过, “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党就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就无法实现。一条工作主线,就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深刻昭示长期执政条件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持党的先进和纯洁永远在路上,必然伴随我们党执政的全过程、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壮阔征程。“执政能力建设”增加了“长期”的要求,既表明了我们党的自信,更表明了我们党作为世界最大执政党的历史担当。一个总体布局,就是把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5+2,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总要求抓住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关键,突出了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和纪律建设这个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增写了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新要求、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最后是一个基本目标,就是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这个总要求,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取向、政治定力、使命担当,抓住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坚决贯彻落实。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抓什么、怎么抓,形成了完整系统的理念和思路。比如,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讲话中,就十八大以来如何全面从严治党概括了“六个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作风从严、治吏从严、思想从严、反腐从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归纳了“七个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着力从严从细抓管党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着力从作风建设这个环节突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面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在十九大报告中就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又明确提出了的“八个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面增强执政本领)。这“六个从严”“七个着力”“八个要求”,蕴含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逻辑,蕴含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基本方略,概括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伟大实践。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理解关键要抓好以下六点:一是要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二是要抓好组织生活这个基础;三是要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四是要抓好制度建设这个保障;五是要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六是要抓好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忠实履行好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必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时时放在心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承担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承担着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事情,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这就特别需要纪委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纪委书记作为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要充分认识组织协调的重要性,用好、用足、用活组织协调职能。要主动当好参谋,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大胆提出建议,谋划工作内容,研究工作措施,争取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支持。要善于凝聚整合,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的工作要统到位,敢于冲在前面,勇于承担责任,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职责,实现优化配置;配合的工作要分到位,形成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对职能部门牵头的工作,要把着眼点放在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上,做到督办不包办、指导不替代、协调不包揽;问效的工作要督查到位,对部署安排的各项任务,建立健全跟踪督查、情况通报、信息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每项工作都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通过扎实有效的组织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 

  二是必须把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监督专责”牢牢扛在肩上。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以及新党章把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改为“专责机关”,更加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要对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与时俱进细化完善我县相关配套制度,毫不动摇落实八项规定,高度警惕和严防“四风”的变异反弹,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高度警惕和严防“四风”的变异反弹;毫不动摇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常治不懈,坚决把那些混日子不干活的人从干部队伍中清除出去;毫不动摇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查处的重中之重。同时,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尤其是要深化拓展民生监督,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精准扶贫工作不扎实、染指侵吞扶贫资金及失职渎职等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脱贫。十九大把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健全党和国家监察体系提出明确要求,这实际上是对新时代怎样做好监督、怎样形成监督合力提出了全新的课题和要求,是一个重大部署。我们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中央作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监察委员会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专责行使国家监察职能,这个责就是监督调查处置。下一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要求我们必须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实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与时俱进,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达到1+1>2的效果。 

  三是必须把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紧紧抓在手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了具体方法,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具体抓手。“四种形态”是一个整体,不能顾此失彼,要在已有认识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正确把握运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多在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上下功夫,用好第一种形态,解决好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用好第四种形态,形成和强化不敢腐的有力震慑;要在摸清“树木”和“森林”整体情况上见人见事、实现精准监督,把握好每种形态之间的转化条件,探索柔性处置方式,使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纳入纪律的严格约束中。惩治腐败是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要强化执纪审查,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更要注重源头防污,建立一套不能腐、不想腐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和巡察监督作用,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围绕形成“常态”、管住“大多数”、盯住“少数”、惩处“极少数”,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反,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继续巩固“不敢腐”的氛围。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运用忏悔录和案件剖析教育警示身边人。强化专责监督,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找准现有制度的漏洞缺陷和薄弱环节,有针对地加以健全完善,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努力营造白沙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