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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落实“非遗”政策,做好补贴工作

发表时间:2016-06-29来源:县委组织部 冯锦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重要载体。当前,文化的多样性受到严重的冲击,特别是以口传心授为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地损毁甚至消失。白沙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关于“非遗”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出台了《白沙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白沙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启动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工作,目的是促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活动和生活补贴机制。

  由县文化旅游商务局制定考核方案,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县78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年度考核。经组织部门审核,并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后,根据《办法》,最终对76名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传承人发放补贴,其中获杰出传承人 9人,优秀传承人23人,称职传承人44人,涉及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黎族泥片制陶技艺、老古舞、树皮布制作技艺、酸鱼酸肉制作技艺、酿酒制作技艺、黎族传统婚礼舞、黎族渡水腰舟习俗、黎族钻木取火、黎族竹木器乐、黎族民歌、黎族传统医药等十二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截止目前,201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已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