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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17-12-08来源:县纪委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大力整治“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有力震慑。12月6日,白沙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全县通报。 

  一、原卫生局副局长谢山等7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9月,时任卫生局副局长谢山组织牙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王明海、荣邦乡卫生院院长王川奎、光雅卫生院院长陈孙泽、时任打安镇卫生院院长王庭望、白沙卫生院院长李琼远、时任元门乡卫生院院长韦玲等7人赴南京参加会议,期间7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旅游。2017年7月,谢山被诫勉谈话;王明海、王川奎、陈孙泽、王庭望、李琼远、韦玲等6人被提醒谈话。 

  二、县发改委原副主任陈武等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3年6月,时任县发改委副主任陈武和时任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包林洪到河南郑州参加相关研讨班期间,2人违规到景区游玩、公款吃喝。2017年7月,陈武被诫勉谈话,包林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七坊镇原镇长符进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3年,时任七坊镇镇长符进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周末、节假日和台风期间安排干部加班为由,向干部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另2012年9月,符进宏还同意七坊镇政府违规订购发放挂历。2017年9月,符进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县民政局原局长、党组书记罗旋翱等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3年4月,时任县民政局局长罗旋翱与原副局长李进、细水乡党委委员符进东等人赴广东省佛山市考察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期间,3人到景区游玩并用公款宴请他人。同年7月,罗旋翱和时任办公室主任符建川到海口参加业务工作会议,违规公款宴请他人。2017年9月,罗旋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李进、符建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符进东被提醒谈话。 

  五、原县计生委副主任林其全等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3年6月,时任县计生委副主任林其全和计生委办公室主任梁升再到河南郑州参加有关工作表彰会议,会后2人前往湖北武汉公款游玩;另林其全、梁升再还违规收受白沙农场感谢费。2017年9月,林其全、梁升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县国资办原主任、党组书记谢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2年至2013年,时任县国资办主任谢强多次违规公款购买茶叶用于送礼。2017年9月,谢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七、牙叉镇原镇长王行运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3月,时任牙叉镇镇长王行运数次批准同意牙叉镇政府发放有关补助。2017年9月,王行运被诫勉谈话。 

  八、县民宗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2013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县民宗委存在工作用餐长期记账、赊账的现象。吉逵作为时任县民宗委主任,在发票报销的时间及签名上把关不严,负有主体责任。2017年6月,吉逵被提醒谈话。 

  九、邦溪镇原镇长韦昌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3年至2014年,经韦昌发同意,镇政府以干部加班加点工作、工作表现突出为由,违规给干部发放补贴奖金。2017年9月,韦昌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很典型,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十九大后党中央对八项规定再深化细化,出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坚决抵制“四风”,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