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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监督重点 提升监督效力

发表时间:2014-09-12来源:县委组织部 王录利

  近年来,白沙县努力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查处,把监督贯穿于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不断提高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从严要求。认真落实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把组织人事纪律教育与选人用人工作紧密结合,把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在歪风泛起之前,促使党员干部懂规矩、守规矩、敬畏规矩。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坚持把党性教育和干部政策法规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等方面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教育引导干部以党性自觉促进行为自觉,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去年共培训各级党员干部1.02万人次。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下发后,分别对县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和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轮训,并邀请省委组织部相关处室领导进行了专题辅导,进行了知识测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使干部学习培训的过程,同时成为锤炼作风、接受监督的过程。二是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和函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在集中换届、干部调整和重大节假日等关键节点,与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职务变动,思想不通,群众反映问题突出及发现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谈话前做好准备工作,查阅干部档案、考察考核材料等,通过多方面信息的整合,根据谈话的不同对象和目的,确定不同的话题,以此作为切入点。与新提拔的干部谈话,侧重于工作要求和纪律约束;与班子成员谈话,侧重于工作现状和发展思路;与面临退休的干部谈话,侧重于工作肯定和情感关怀;对主动上门的干部谈话,侧重方法传授和心理疏导等。并通过平时侧面了解、相关材料分析和本人谈话内容相互印证,了解谈话人的真实想法及有效信息。今年,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县委坚持“四个必谈”,广泛深入地进行交心谈心。县委书记带头与县委班子成员进行了一一谈心,并约谈了乡镇书记、乡镇长;其他县领导分别与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心;督导组与各活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全县共谈心谈话1000多人次,了解了大量平时难以掌握的干部“活情况”,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有效管理监督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拓宽领导干部日常监督渠道。把功夫下在平常,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的监督与管理,扎实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联合纪检、人社等部门,不定时采取电话抽查、单位检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同时,将干部八小时外的现实表现,作为干部绩效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形成干部监督的大氛围。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设置意见征求箱、作风监督电话、民意表达电子信箱等,领导干部深入基层“面对面”接受群众监督,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来源,形成制度监督、民主监督、组织监督有效贯穿于干部成长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网络。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做到从严把关。把严格的监督措施嵌入动议、推荐、考察、公示、决定等关键环节,做到同步监督、环环把关,实现对选人用人的全程监督、常态监督、规范监督。一是全程记实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通过“记台账”的方式,对干部选任工作过程进行全程记实、实时监测、环环把关。坚持做到县委每任用一批干部,都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范程序,把动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讨论、任职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及时、准确地录入到干部任用记实监督系统。自记实监督系统启用以来,对新提拔的146名科级领导干部和交流轮岗的142名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了全程记实,没有出现一例漏报、错报或违规操作的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执行落实。为了促进县委选拔任用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遵循,紧紧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不断完善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制定了《中共白沙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了酝酿工作程序。制定了《全委会任用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办法(试行)》、《常委会任用干部投票表决办法(试行)》,对科级干部的任用一律实行常委会票决,真正发挥党委集体决策把关的作用。制定了《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白沙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规定。制定了《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监督,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

  强化警示震慑,做到从严查处。一是狠抓专项整治。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了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等15项专项行动。开展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工作,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对账销号;狠抓“吃空饷”和“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干部考勤考核制度、干部外出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从根本上堵截“吃空饷”和“干部走读”现象发生;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今年以来,通报批评13个单位,查处上班迟到早退、上网看电影、购物19人。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二是增强监督合力。加强与纪委、检察、公安、信访、审计、计生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落实重要事项沟通报告制度,加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今年以来,对在涉农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先后对7名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规、失职问题给予立案调查,其中4名科级领导干部被停职。三是畅通举报受理渠道,从严查处问责。完善信访、电话、网络等举报受理平台,加大“12380”举报受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12380”的知晓度、公认度、震慑度和便捷度。坚持有举必查、查必有果、违规必究,把严肃追究问责作为日常管理监督的有力武器。2013年以来,共受理举报信访58件,查实28件,通报12起,28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四是督促整改落实。坚持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有什么问题就及时整改什么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一次性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都要逐一列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对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发出督办函件,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县各活动单位共梳理归纳出“四风”问题900余条、即知即改问题1830条。县委充分发挥各督导组全程跟踪和严督实导作用,加强对即知即改问题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止6月底,已整改落实1321条,整改率达72.2%。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思想认识成果、作风转变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