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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新《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稳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发表时间:2014-04-23来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陈旭光

  2014年白沙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目标,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稳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落实政策,改进选拔任用程序。今年,我县通过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系统的学习研究和分析,认真落实《条例》新要求,切实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首先,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班子建设实际和岗位特点,综合有关方面建议,结合平时干部考察考核结果,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组织召开“五人小组”会议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真正把“动议”环节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初始环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既为党组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和把关提供依据,也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

  二是有的放矢,改进民主推荐工作。为了集中民意,提高民主推荐质量,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县在民主推荐个别提拔任职的干部中,尝试运用 “先谈话推荐、再会议推荐”的办法。首先,由考察组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在考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个别谈话,根据谈话推荐的情况,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名单,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无记名推荐。通过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干部一贯表现,确定考察人选。真正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得到重用和提拔,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