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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以党建带队建推动检察干警履职尽责

发表时间:2020-07-23来源:检察日报、白沙新闻在线

  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注重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筑牢廉政防线,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中,有力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该院连续六年获评“海南省青年文明号”,连续四年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在2019年度办案业务工作全省同类10个基层院考核中名列第一,并荣获2019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我们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贯穿于履行检察职能全过程,落实到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日前,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俊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筑牢廉洁从检防线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院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守土尽心尽责,有利于筑牢廉洁从检的第一道防线。”胡俊东说。

  白沙县检察院坚持在每周党组例会上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检务督察工作专题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狠抓部门责任制,各分管院领导每季度均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坚持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去年以来,谈话共计43人次。其中,院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谈心谈话22次,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16次,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干警谈心谈话23次,任前廉政谈话7人次,提醒谈话3人。

  为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白沙县检察院对重大人事安排和重大案件办理及超1万元以上的开支均经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纪检组同步监督,党组会议纪要在内网上公开。

 

 

  

  院党组成员带头办案成常态

 

 

  

  记者了解到,为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白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作为员额检察官回归一线办案已成常态。院党组成员带头办案进一步凸显了院领导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助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

  据统计,2019年1月至今年6月,进入员额的该院党组成员共承办案件143件,所办案件涵盖审查逮捕起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主要检察业务,占全院检察官办案数的31.2%。同时,该院还加强了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监督把关,确保办案质量。

 

 

  

  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党建是我们争创业务佳绩的‘引擎’。”白沙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书记范高杰表示,该院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带队建,着力打造团结高效、务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

  范高杰向记者介绍,第一检察部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坚持宽严相济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并重原则。去年以来,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件2人,不起诉4件4人,不捕率为25%,不诉率为22.2%。

  据悉,该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指派三名党员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围绕防治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等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他们成立了法治巡讲团,走进全县47所中小学开展巡讲52场次,受教育师生1.2万余人,法治意识不断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推进了法治白沙建设进程。该院第一检察部也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17年至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廉洁自律、坚守底线,不办错案、不出事故,公正司法,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这也是一种生产力。”胡俊东对党员干警说,办案要讲质效,即保证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各位党员干警要以此为党建工作着力点,办好每一件生态环境的案子。近年来,白沙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要求和“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战略部署,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综合运用预防、打击、教育、保护和监督等检察职能,为该县打造“山青、水秀、地绿、天蓝”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去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共办理批捕、起诉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7件20人。该院派驻七坊检察室党员干警胡志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运用无人机开展生态巡查50余次,收集发现破坏环境类线索16件,立案12件。

  同时,白沙县检察院建立生态巡查及生态环境问题专题调研机制,院党组成员多次带领党员干警走进大山深处,实地查看生态保护现状,针对白沙县荣邦乡七水村石场因开采矿山造成地质环境破坏问题形成详实调研报告,并呈报白沙县委,得到县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白沙县检察院还组织党员干警深入该县森林公安局、南高岭林场及各村举办公益诉讼宣传讲座,选聘30名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覆盖每一个乡镇,配备1台生态检察无人机和2名业务骨干深入开展“净空行动”。加大专项行动力度,共立案审查涉及采石场矿坑遗留问题、秸秆燃烧、洗车场污水排放、医疗污水处理、食品药品安全、餐饮店消毒餐具、违规发放教育补贴等方面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书17份,口头纠正5件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理合法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白沙县检察院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8件,均得到相关部门整改回复,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

  胡俊东告诉记者:“检察业务工作之所以取得成效,得益于党建工作始终贯穿其中,得益于党支部的努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总之,党建抓好了,就能迸发出办案活力。”